L1A签证和L1签证有区别吗?
题主你好,这两个是同一类别的不同子类别签证。 L1-A是针对美国跨国公司调派的主管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开放的一年期非移民工作签证; 而L1-B则是针对在美国跨国公司以外籍员工或外国公司分公司的管理层开放的一年期非移民工作签证。 两个签证的共同点在于:
1、都是通过L-1签证类别申请。这个L1是一个签证类别而不是一个雇主担保移民项目(尽管很多中介会把它们包装成“美国雇主担保移民”);
2、都只能被担保给美国跨国企业(multi-national companies),而绝大多数的跨国企业的总部都在美国境外。所以,虽然你可以在任何一家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办理L1签证申请,但你申请的雇主却必须是一家跨国企业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3、都可以为在持签证者在同一公司内调动提供方便;换言之,如果你已经拿到了L1-B的工作签证并在某家美国公司的中国上海办事处完成了两年的管理工作,那么在两年期满后,你可以申请L1-A来美国该美国总公司继续担任管理者的职位,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在持有L1-A签证的情况下在中国和美国两地工作了。当然,这样的调动必须是合理的,而且你必须能证明自己从事过相应的管理工作并且满足相关的经验要求才可能受到美国移民局的认可。
4、申请人一旦获得L1签证并成功入境后都有权以合法身份在美国停留三年。在这三年的时间内,只要保持L1的身份,他们就可以一直续签直到拿到永久绿卡为止。 但L1也有它自己的独特之处: L1-A只适用于那些被跨国母公司派往美国担任管理层的人;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被母公司外派到美国做销售代表的区域经理、或是被外派来做生产部经理的话,你就不能拿L1-A签证了。但如果你是做市场策划、财务总监、人事经理等类似职位的外派管理者的话,那么一般情况而言,你的母公司都会愿意为你争取L1-A签证的资格;
虽然L1-B也可以被用于外派的管理者,但它更适合于那些从母公司美国以外的地方被外派过来当高管的员工们(比如一个印度的高级程序员被外派到纽约去负责一个软件研发部门),因为这些人在原籍国通常是没有办法找到合适的管理的工作的,所以他们需要被调到美国才能发挥他们的管理才能;而如果同样是一个人,他本身已经是美国国籍或已经在美国定居,且他在中国的母公司也是跨国企业集团的一部分,那么他就适合用L1-B的签证资格来实现他向美国总部的迁移;
由于L1-B主要被用于外派高管的L1-A签证持有人之间的相互调动,因此它更偏向于一种临时性的过渡性质的非移民类的签证,其移民倾向也比较明显些.而L1-A则更为偏向真正意义上的移民类别签证,因为它是专为那些被外派过来的管理人员准备的,这些人来到美国就是要开始新事业的,这就使得他们在申请绿卡的时候更容易得到美国移民官的认可。 最后,对于大部分想拿美国绿卡的人来说,L1其实都不算是个好选择,因为它要花费较长时间才能获得永久居留权和公民身分证(虽然它的申请程序要比那些通过投资移民方式获得的绿卡简单得多就是了),而且对申请人的英语能力要求也相对较高.此外还有一个问题是L1并不适合所有的跨国集团公司使用-对于那些只想把美国作为全球业务拓展基地而不是作为整个集团的中心点的国际性大公司来说,L1就不是最好的选择了……